第一百零七章丁孝臣

烈日之下,丁孝臣一身鸳鸯战袄,手持火铳,带着各种零件,子弹,火药,等等。站在烈日之中,一站就是半个多时辰。

一个年轻的军官,虽然身上还带着稚气,但是脸上有一道伤疤,证明他也是上过战场的。

他说道:“不要觉得我是在虐待你们,这是在救你们,在战场上,站得住,才是最重要的。而今傻子都是很少直接冲阵,但是他们会怎么办?其中之一就是是等。等你们站不住,要支持你们手中的火铳,射程最多百步,但是骑兵冲过来百步,不过眨眼功夫,骑兵很可能在百步之余等候,等你懈怠。所以,要坚持住。坚持不住的话,就要面对骑兵的冲杀了。”

“扑通”一声。一个人昏倒之地。

这个军官根本看都没有看一眼,立即有将这个人给拖了下去。

丁孝臣有些承受不住了。但也要咬着牙撑着。

无他,在军中,待遇是又好又不好。

好,是吃穿用度。吃得虽然少见荤腥,但是全部管饱,这已经是这个时代难能可贵了。穿得也是新衣服。是棉布,这也是何夕对北京经济刺激计划的一部分,北方纺织业面对军队大单,自然会产生很多需要。

从而让整个经济体系往前走,渡过开战之初的震荡期。

丁孝臣再家里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的东西,也没有穿过这么好。但是其他方面,就堪称魔鬼了。说实话,这种高强度训练,行军,射击,战列,甚至格斗,爆破,丁孝臣都还能承受。

真正让丁孝臣不能承受的是识字。

有一个悖论就是,学霸们从来不能真正理解学渣们的想法。为什么很简单的东西,学渣们就是学不会。而今就是这样,即便从小时候,语言学习能力最强的时候,小学也要四五年,才有最基础的读写能力。

可见学习读写,从来都不是太简单的。

当然了,某些天才除外,我们必须承认这世界上是有例外的。

当大多数都将识字成为基础技能的时候,下意思小看识字的难度,丁孝臣身体底子好,很多东西一学就会,就是读书识字,教官们已经打断两根鞭子了。

学不会,就是学不会,让人很无可奈何。

丁孝臣仅仅是大时代的缩影。

何夕与朱雄英在河北巡视一个多月,等北风呼啸,漠北的冷空气南下的时候,才准备回京了。

在这一段时间,有何夕与朱雄英的背书。河北府县各家都招募了不少民壮,或者说团练兵。经过各方统计,大概有十万之众,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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